本報記者 韓昱
3月24日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消息稱,為切實維護廣告市場秩序,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,推動互聯網廣告業持續健康發展,近日,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《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《辦法》將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。
針對消費者反映集中的互聯網廣告問題,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管司負責同志在答記者問時表示,《辦法》進一步完善制度規定,努力打造互聯網廣告監管“利劍”。包括以下幾方面針對性措施:
一是針對彈出廣告“過多過濫”問題,《辦法》進一步對“一鍵關閉”情形進行了細化,增設了廣告發布者的法律責任,強化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。
二是針對群眾反映集中的智能家電、導航設備、智能交通工具等屢屢彈出廣告,影響消費體驗甚至交通安全的問題,《辦法》明確作出相應規制,積極回應社會關切。
三是針對利用網絡直播發布互聯網廣告的情形,《辦法》明確規定網絡直播構成商業廣告的,相應廣告活動參與主體應當依法承擔廣告主、廣告經營者、廣告發布者及廣告代言人的責任和義務。
四是針對知名藝人、娛樂明星、網絡紅人等虛假違法代言問題,《辦法》進一步細化了監管措施,新增了對廣告代言人管轄的規定,為有效規范廣告代言活動夯實了基礎。
五是針對互聯網廣告精準投放、“千人千面”的問題,《辦法》規定利用算法推薦等方式發布互聯網廣告的,應當將其算法推薦服務相關規則、廣告投放記錄等記入廣告檔案,為規范此類廣告行為提供依據。
《辦法》適應我國互聯網廣告業發展新特點、新趨勢、新要求,對原《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》進行修改完善,創新監管規則,進一步細化互聯網廣告相關經營主體責任,明確行為規范,強化監管措施,對新形勢下維護互聯網廣告市場秩序,助力數字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
市場監管總局表示,將加強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的業務培訓,做好對互聯網平臺企業及相關廣告經營主體的行政指導,有效提升互聯網廣告監管能力和行業發展水平,增強各類廣告經營主體依法合規經營意識,以高效能監管促進互聯網廣告業高質量發展。
(編輯 才山丹)